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6-106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政府签订
敦煌光电文化博览园观光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1、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
与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敦煌政府”或“甲方”)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签订《敦煌光电文化博览园观光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该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甘肃省敦煌市人
民政府签订敦煌光电文化博览园观光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该议案获同意
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该项目投资框架协议还需在可研报告完成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
后方可实施。
二、投资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敦煌光电文化博览园观光项目
2、投资主体: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投资估算:100 亿元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将建成集 2*150 兆瓦熔盐塔式光热观光项目和旅
游观光产业为一体的 3A 级旅游景区“光电博览园”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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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备案、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企业代码、消防、
土地使用、环评、安评等手续。
3、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服务,保证项目建设施工和
完工后的正常用水、用电。
4、在乙方建设及投产经营期间,实行单位包挂服务。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在敦煌投资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
及省、市相关优惠政策。
2、项目建设规划设计须服从敦煌市总体建设规划,建设方案需报敦煌市规
划委员会审批。
3、乙方必须按照“就地注册、就地纳税、优先就地吸纳劳动力、优先就地
融资、优先使用当地产品”的原则,促进合作共赢。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和安全“三同时”原则建设,确保企
业“三废”达标排放,做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5、乙方保证资金按时到位,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 30 日内开工建设,
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建设并投产。
6、乙方承诺在生产经营期间,守法经营,安全生产,照章纳税,接受执法
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甘肃省光热发电资源丰富,甘肃省印发《甘肃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展规划》提及“十三五”期间规划建成 1100MW 的光热发电电站项目。这次与
敦煌市政府签订集 2*150MW 熔盐塔式光热观光项目和旅游观光产业为一体的 3A
级旅游景区“光电博览园”项目,是继公司与敦煌市政府签订一期 10MW 中国第
一座可 24 小时发电熔盐塔式光热电站项目以及第二期 100MW 进入国家第一批光
热发电示范项目的熔盐塔式电站后双方在光热发电领域的进一步合作。通过该合
作将有望给公司未来光热发电业务的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1、公司目前年销售额在 10 亿左右,该合作协议的顺利执行,将有望给公司
业绩带来快速增长。并且在第一批示范项目启动的情况下,该合作协议的签订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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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望对公司未来的光热发电业务的持续性提供支撑。
2、该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甘肃区域光热发电市场的控制力,公
司现在甘肃已签订的光热发电合作协议占据甘肃“十三五”光热发电规划的近
40%。
3、这次与敦煌政府的合作是在“首届丝绸之路国际文化博览会”的背景下
签署,且该项目被列入敦煌光电文化博览园观光旅游项目规划。
四、风险提示
1、该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项目执行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立项、可研和审批等一系列工作。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的进展
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如遇国家、甘肃省有关政策调整变化或项目实施条件变化,项目实施计
划在双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也将调整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敦煌光电文化博览园观光项目合
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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