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14 900907 股票简称:鼎立股份 鼎立 B 股 编号:临 2016—075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曹亮发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40
号),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151,185,770 股股份购买郴州
丰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产,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8,177,800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52,998.8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
金 51,698.84 万元。该项募集资金与 2015 年 1 月 20 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003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阳支行、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
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子公司丰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西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披露的《鼎立股份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5-006)、《鼎立股份关于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7)。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
相关职责。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列示如下:
开户方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上 海 鼎 立 科 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阳支行 021900116510818
发展(集团)股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03010120030011167
份有限公司
郴州丰越环保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03010120210020975
科技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本次
募集资金已按照原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丰越环保项目)》。
截至2016年8月底,募集资金的结余金额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期末结余金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 021900116510818 34,651.10 银行结息
上海长阳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3010120030011167 3131.19 银行结息
上海分行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郴州丰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03010120210020975 7,547.79 银行结息
上海分行
合计 45,330.08
四、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管理成本,截至目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规定已将银行结息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公司依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近期陆续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的注销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注销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郴
州丰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注销账户对应的银行机构签署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