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9 证券简称:拓尔思 公告编号:2016-047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合
同内容的每一阶段仍需单独签署协议约定具体事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
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及长期收益的影响存在不
确定性。
3、截至目前,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披露框架协议的情况。
一、 框架协议的基本情况
1. 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10 月 10 日,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拓尔思”)与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泰诺”)在北
京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正式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此次战略合
作,双方遵循互惠互利合作理念,依托移动互联网营销合作平台,本着“发挥优
势、相互促进、长期合作、互利互赢”的原则推进战略合作,努力扩大双方合作
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双方经济效益,实现互利共赢。
2. 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043.0995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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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主楼 302 室(德胜园区)
经营范围:专业承包;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
理进出口;销售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输电线路铁塔;以下项目限分公司经营:
生产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输电线路铁塔。
梅泰诺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简称:梅泰诺,证券代码:300038。
公司与梅泰诺不存在关联关系。
3. 签订协议的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待正式实施该项目并签订具体的实施合同/协议时,
将根据实施合同/协议涉及的金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相应的决策机
构履行决策程序。
二、 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双方确立互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予以长期保持。
2. 双方同意就梅泰诺 SSP 平台中国区域研发及商用项目开展深入长期合
作,并根据需要扩大和收缩合作范围,增加和减少合作内容。
3. 双方同意互为合作事项创造最惠条件和待遇,共同形成新的发展优势。
4. 双方确定合作协调办事机构,负责提供合作资料,商定合作事项,制定
合作计划,衔接合作企业,协调合作事项,落实合作事宜。
5. 双方应尽可能支持对方发展、宣传对方形象、维护对方声誉、拓展合作
领域。
6. 双方应协商解决合作中所遇问题。
7. 双方合作无排他性,不改变各自独立地位,以各自名义承担对外经营责
任。
8. 双方应共同建立市场风险预警、防范、处置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利
益。
9. 双方同意建立管理层不定期会晤和沟通机制。
10. 因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见和不可避免因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
时,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11.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宜需在每一项合作具体合同中进一
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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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及长期收益的影响存
在不确定性。
2. 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主要是大数据、内容管理和信息安全领域的软件技术
研发、软件产品开发销售、互联网营销以及提供相关的技术开发和运维服务;此
外,公司还通过对互联网大数据的大规模采集和精准分析挖掘,提供面向企业级
用户的大数据增值运营服务。公司的大数据产品和服务分为大数据基础技术平
台、大数据行业化应用系统和大数据增值服务三个层次,覆盖大数据产业全价值
链。公司自主投资建设的大数据中心,多年来对新闻、论坛、社交媒体、网络用
户行为等互联网数据进行 7*24 小时不间断的大规模实时采集,已具备数千亿数
据量的数据索引、标记、查询、挖掘分析能力,可支撑面向政府、媒体、金融、
公安、商业等多行业用户的互联网大数据舆情分析云服务。
双方的本次合作有助于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通过资源的整合与协同,有助
于双方在互联网营销等领域深入发展,提高双方经济效益,实现互利共赢。
四、 重大风险提示
1. 本协议仅为意向性框架协议,旨在表达各方初步的合作意向及合作方式,
合作的具体细节及具体金额尚需各方进一步协商,并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因此最终合作能否达成以及相关合作条款是否与该意向协议一致,尚存在不确定
性,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过战略合作协议。
3.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信科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市
北信计算机工程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为流通股,不存在未来三个月内解除限
售的风险。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
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4. 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履行相应的后续信息披露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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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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