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6-069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10 月 10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0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9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10 月 10 日下午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宏杰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计 7 人,代表股份 199,409,320 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4.1567 %。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股份 199,205,920 股,占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 24.1320%;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
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03,400 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246 %。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 1:关于设立上海市新顺益诚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 199,40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0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关于设立上海市丰和泰富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 199,40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0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迪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娜 连蛟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现场与会人员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