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奥特佳 公告编号:2016-088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10 月 10 日,本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进飞先生的通知,2016 年 9 月
27 日,因质押期满,王进飞先生将其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 2,600 万
股解除了质押;2016 年 9 月 29 日,王进飞先生又将 2600 万股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大 质押 本次质押
质押开始
股东名称 股东及一致行 股数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 途
日期
动人 (万股) 股份比例
与第一大股东
2016 年 9 月 2018 年 9 月 九州证券股 补充资金、
王进飞 构成一致行动 2,600 15.01%
29 日 29 日 份有限公司 投资等
人
合 计 2,600 —— —— —— 15.01%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进飞先生共持有本公司限售股 173,176,796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15.79%。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累计被质押 17,000 万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98.17%,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0%。
3、本次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被质押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2014 年 12 月 19 日,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与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全体股东关于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王进飞先生等作
为交易对方承诺,若经审计的承诺利润在盈利预测承诺期内未能达到,则补偿义务人优
先以现金(人民币)对价进行补偿,现金不足以补偿时,再以其持有的股份补充。
根据当前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良好的运营状况,触发业绩补偿义务的可
能性较低,故本次被质押冻结的股份不会影响业绩补偿协议的正常履行。
二、备查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部分解除质押委托书》;
2、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奥特佳股份质押证明》。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