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叶: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0-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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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6-37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召开六

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远东国际租赁有

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子公

司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以

融资租赁方式融资8000万元人民币;同意在子公司实施融资

租赁事项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权公司经营

层在该融资额度内与远东租赁商定具体的融资及担保事项,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7月30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六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16-20】)。

近日,根据公司六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及授权,公

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称“金叶玉

阳”)与远东租赁签订了《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1

IFELC16DO4GM99-L-01),金叶玉阳以自有设备向远东租赁以售后

回租的方式融资225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与远东租赁签订了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IFELC16DO4GM99-U-O1),由本公司为金叶

玉阳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

保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起满两年的期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构

成关联交易,该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7月8日

住 所:湖北省当阳市广州路77号

法定代表人:周新庆

注册资本:人民币10,507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持股情况:本公司持股99%

经营范围:丙纤滤嘴棒生产、销售;滤嘴棒加工;烟草

专用机械购进;烟用丙纤丝束生产、销售(以上经营范围的

有效期至2019年1月15日止);对本企业的物业管理;纤维

及其过滤材料的研制、生产、深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

(国家禁止、限制的产品除外,需持证经营的持证经营);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限制的产品及技术)。

主要财务状况:

2

截至 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4,394.93万

元,负债总额13,094.05万元,净资产 11,300.88万元,营

业收入6,437.95万元,利润总额77.4万元,净利润0.81万元。

(已经审计)

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22,111.28万元,

负债总额10,742.21万元,净资产11,369.07 万元,营业收

入3,204.15万元,利润总额69.09万元,净利润 68.19万元。

(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已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本

公司(保证人)向远东租赁(受益人)担保控股子公司金叶

玉阳(承租人)按期足额支付其在租赁合同项下应付的任何

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

他应付款项。

如果承租人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其在租赁合同项下应付

的任何款项(无论是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

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以下称“被担保款项”),

保证人应在受益人提出付款要求后7 天内立即以受益人要求

的支付方式向受益人支付该被担保款项,以及就该项被担保

款项自应付之日到实际支付之日期间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的

利息。

四、董事局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局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30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

3

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25】)。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

15,140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15年净资产的

17.32%。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

的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六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编号:IFELC16DO4GM99-L-01)

(三)《保证合同》(合同编号:IFELC16DO4GM99-U-O1)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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