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6―030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 东 大 会 届 次 : 二 〇 一 六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集 人 : 公 司 董 事 会 。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 召 开 第 七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八 次
临 时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召 开 公 司 二 〇 一 六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提 案 》, 提 议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6年10月30日15:00至2016年10月31日
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6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30日下午15:00
至2016年10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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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权 登 记 日 : 2016年 10月 25日 ( 星 期 二 )。
于 股 权 登 记 日 2016 年 10月 25 日 下 午 收 市 时 在 中 国 结 算 深 圳 分 公
司 登 记 在 册 的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均 有 权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并 可 以 以 书 面
形 式 委 托 代 理 人 出 席 会 议 和 参 加 表 决 ,该 股 东 代 理 人 不 必 是 本 公
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7
楼会议室
8、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6年10月26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
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采用累积投票
制)
1.1 选举徐效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审议《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的提案》
3、审议《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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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
关内容详见 2016 年 10 月 11 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议案 1 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 1) 个 人 股 东 亲 自 出 席 会 议 的 , 应 出 示 本 人 身 份 证 、 股 票
账 户 卡 办 理 登 记 手 续 ;委 托 他 人 出 席 会 议 的 ,代 理 人 应 出 示 本 人
身 份 证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书 、授 权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及 股 票 账 户 卡 办
理 登 记 手 续 ( 授 权 委 托 书 详 见 本 通 知 附 件 1)。
( 2) 法 人 股 东 应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者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的 代 理
人 出 席 会 议 。法 定 代 表 人 出 席 会 议 的 ,应 出 示 本 人 身 份 证 、法 人
代 表 证 明 书 及 股 东 单 位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办 理 登 记 手 续 ;委 托 代 理
人 出 席 会 议 的 ,代 理 人 应 出 示 本 人 身 份 证 、法 人 股 东 单 位 依 法 出
具 的 法 人 代 表 证 明 书 、法 人 股 东 单 位 法 定 代 表 人 依 法 出 具 的 书 面
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 3) 异 地 股 东 凭 以 上 有 关 证 件 采 取 传 真 或 信 函 方 式 于 规 定
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
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6年10月26日至28日上午9:
00—12:00,下午14:00—17: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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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 证券部
信 函 请 寄 以 下 地 址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南 山 区 科 技 园 科 技 路 桑 达
科 技 大 厦 16楼 证 券 部 。( 邮 编 : 518057)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
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上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网 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 投 票 。( 参 加
网 络 投 票 时 涉 及 具 体 操 作 需 要 说 明 的 内 容 和 格 式 详 见 附 件 2)
五、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
(2)邮政编码:518057
(3)联系电话:0755-86316073
(4)传 真:0755-86316006
(5)邮箱:sed@sedind.com
(6)联 系 人:李红梅 赵奕清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
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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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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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
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
表决权。
本人对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序 同 反 弃
议 案 意 对 权
号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表决意见
1
选举徐效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股
1.1
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提案
2
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3
说明:议案1.1请填写票数。议案2、3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
在相应的空格内画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
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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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032”;投票简称为“桑达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对议案2、3统一表决(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议案1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
议案1.1 选举徐效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1
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议案2 2.00
的提案
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议案 3 3.00
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总议案中不包
括议案1(需累积投票的议案)。对于选举董事的议案1,议案1.1为选举
非独立董事,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
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
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
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
候选人投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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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有1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票数全部或部分分配给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
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0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30日(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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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
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
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
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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