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的核查意见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9月30日
收到公司董事长刘德群先生的辞职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刘德群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
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核查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刘德群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总
经理、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其离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刘德群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3.刘德群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规范运作,不会影响公司正
常的生产经营。
独立董事: 姜 楠 林 毅 骆祖望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