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16-081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季伟
先生、季维东先生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的通知,计划自 2016 年 10 月 10 日起 12
个月内,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季伟先生、季维东先生,二人为兄弟关系,为公司
一致行动人。
2、增持计划:自 2016 年 10 月 10 日起 12 个月内,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
择机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拟合计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
二、增持目的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调整后,季伟先生、季维东先生将不再参与本次
认购,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战略规划的信心及加强对公司的控制权,季伟
先生、季维东先生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2、季伟先生、季维东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及法定
期限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季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4,8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6%;季维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4,90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8.16%;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9,775,00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3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