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16-080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解除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千石创富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解除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决定
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发行对象进行调整,原发行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季伟、
季维东拟委托设立并全额认购的千石资本元享定增 1 号自愿退出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认购,现公司与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千石资本元享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千石资本”)签署《解除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解除协议的签署情况
2016 年 6 月 1 日,千石资本代表其拟设立并担任管理人的“千石资本元享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因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发生调整,千石资本自愿不再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双
方签署的原协议终止。现经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
上,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签署《解除协议》。
二、千石资本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庆军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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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季伟、季维东拟通过千石
资本代表其拟设立并担任管理人的“千石资本元享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目前,该资管计划尚未设立。
三、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千石资本元享定增1号资产管
理计划”作为投资者)。
乙方: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原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协议中约定的双方
权利义务终止。
2、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原协议在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
行负担。
3、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解除,
原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不再适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生效后,原协议约定的双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其余作为必备文件报送相关审批机关,
四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已事先认可后,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
了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原发行对象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千石资本元享定增1
号资产管理计划”)自愿退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公司与北京千石创富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千石资本元享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签署《解除协
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关联董事季伟、季维东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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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与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解除协议》;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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