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5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投资机构签署顾问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协议基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约定,合同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
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协议的签订对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3、截至目前,最近三年公司未出现签订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不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甲方”)与达孜东方高
圣夏雨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高圣”、“乙方”)于2016年9月29日在
北京签订了《顾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公司同意聘请东方高圣作为咨询
顾问,为公司及其关联人提供投资顾问服务。
2、达孜东方高圣夏雨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达孜东方高圣夏雨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26MA6T117N5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达孜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仇思念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营业期限自:2015年9月25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
企业管理咨询、财务顾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
目】
东方高圣与公司没有任何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
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合同的签订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合同自各方签字并盖章之日
起成立并生效。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战略发展方向和并购需求;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
顾问服务,依据甲方的发展方向,协助甲方制定并购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等。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咨询服务费用为50万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订对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对
公司长期收益的影响暂无法估计。
2、本合同的签订有助于公司获取第三方机构的顾问服务,对公司产业整合、生
产经营有积极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合同基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约定,合同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
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未来三个月内(2016年10月-12月),存在限售股解禁或限售期将届满情形如
下(此情形与本次合同签署无关):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解禁数量(股) 解禁日期
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890,000 19,890,000 2016年12月22日
2 喻文军 7,650,000 1,912,500 2016年12月22日
3 陈斌 3,060,000 3,060,000 2016年12月22日
4 冯沈荣 382,500 382,500 2016年12月22日
5 牛云波 229,500 229,500 2016年12月22日
6 金继忠 229,500 229,500 2016年12月22日
7 魏永超 229,500 229,500 2016年12月22日
苏州工业园区嘉乾九鼎投资
8 3,548,100 3,548,100 2016年12月22日
中心(有限合伙)
苏州工业园区嘉翔九鼎投资
9 951,900 951,900 2016年12月22日
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36,171,000 30,433,500
五、备查文件
1、《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达孜东方高圣夏雨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顾问合同
书》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