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农尚环境 公告编号:2016-004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吴亮先生及其配偶刘莉女士
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认真审阅了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王家墩支行申请 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 3 亿元综合
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联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生产和经营活动开展,公司拟分别向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王家
墩支行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和 3 亿元(已包含 2016
年 1 月已授权 4000 万元额度),由关联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吴亮先生及其
配偶刘莉女士无偿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为 12 个月,属于非日常关联
交易。
2、发表意见的依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
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询问了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和资
金周转情况,认真审阅了《关于向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王家墩支行申请 5000 万元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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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 3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两项议案。
3、合法合规性
上述关联担保交易在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前,已获得我们事前认可,
关联董事吴亮先生和吴世雄先生(吴亮先生之父亲)已事前认可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方面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吴亮先生及其配偶刘莉女士为公司申请
银行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有利于公司获取银行授信额度,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活
动的开展,是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5、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向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王家墩支行申请 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 3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两项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谢峰、乐瑞、易西多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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