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赞宇科技
股票代码:002637
信息披露义务人:洪树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702 号赞宇科技大厦 19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陆伟娟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702 号赞宇科技大厦 19 楼
股份变动性质:解除一致行动
签署日期:2016 年 10 月 9 日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
义务人所持有赞宇科技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
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赞宇科技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和所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
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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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第二节 持股目的 ................................................... 6
第三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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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洪树鹏、陆伟娟
赞 宇 科技、上市公
指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公司
方银军、洪树鹏、陆伟娟 2007 年 8 月 31 日签订的
《持股表决协议》 指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表决协议》
《关于<持股表决协 方银军、洪树鹏、陆伟娟 2016 年 10 月 9 日签署的
指
议>的解除协议》 《关于<持股表决协议>的解除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 指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准则 15 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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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洪树鹏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702 号赞宇科技大厦 19 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地区的居留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
其他:
项等,最近 3 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陆伟娟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702 号赞宇科技大厦 19 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地区的居留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
其他:
项等,最近 3 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洪树鹏、陆伟娟为赞宇科技股东,洪树鹏现担任赞宇科技董
事,陆伟娟现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赞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在解除《持股表
决协议》之前,方银军、洪树鹏、陆伟娟为一致行动人,为赞宇科技共同控制人。
在解除《持股表决协议》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方银军。除公开信息列示外,洪
树鹏、陆伟娟与方银军不存在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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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任职情况
洪树鹏现任赞宇科技董事,此外未在其他公司兼任公司高管职务。
陆伟娟现任嘉兴赞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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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其解除了与方银军的一致行动,导致其
实际共同控制公司股份比例由 35.78%,变为洪树鹏、陆伟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4.97%、4.8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其在
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动,
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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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ZHEJIANG ZANYU TECHNOLOGY CO.,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002637
证券简称: 赞宇科技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城头巷 128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702 号
注册资本 41,68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方银军
邮政编码: 310009
公司电话: 0571-87830848
公司传真: 0571-87830847
公司网站: www.zzytech.com
不带储存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凭许可证经营),轻 纺产品、化
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洗涤用品、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技
经营范围: 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配套工程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81,126,088 43.46%
1、国际持股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00%
3、其他内资持股 181,126,088 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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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0 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0 0.00%
4、外资持股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35,673,912 56.54%
1、人民币普通股 235,673,912 56.5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4、其他 0 0.00%
三、股份总数 416,8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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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洪树鹏持有赞宇科技 20,700,080
股,占赞宇科技股份总数的 4.97%。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5,175,020 股,占
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25%,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有限售条件股份为
15,525,06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75%,占公司总股本的 3.72%。处于质
押状态的股份数为 7,480,000 股,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36.14%,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1.79%。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陆伟娟持有赞宇科技 20,131,228
股,占赞宇科技股份总数的 4.83%。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0 股,有限售条件
股份为 20,131,228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4.83%。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 15,057,400 股,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74.8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1%。
二、本次权益变动简要内容
1、2007 年 8 月 31 日,方银军、洪树鹏、陆伟娟签订了《浙江赞宇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表决协议》。上述 3 人就赞宇科技的股份转让、股东大会的
投票表决、董事与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协议各方控制的股份公司董事的表
决以及提案权与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权达成一致意见,成为一致行动人。
2、2016 年 10 月 9 日,洪树鹏、陆伟娟与方银军签署《关于<持股表决协议>
的解除协议》,解除了双方于 2007 年 8 月 31 日签署的《持股表决协议》。基于上
述情况,洪树鹏、陆伟娟、方银军将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解除一致行动前,洪树鹏持有赞宇科技 20,700,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7%;陆伟娟持有赞宇科技 20,131,2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3%;洪树鹏、
陆伟娟与方银军实际共同控制赞宇科技股份数为 149,133,148 股,占公司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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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35.78%。解除一致行动后,洪树鹏持有赞宇科技 20,700,08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97%;陆伟娟持有赞宇科技 20,131,2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3%。
4、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洪树鹏 陆伟娟
4.97% 4.83%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6、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以及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承诺,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
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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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
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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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
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
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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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本报告书文本及本报告书提及的有关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联系人:郑乐东
联系地址:杭州市古墩路 702 号赞宇大厦
联系电话:0571-8783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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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702 号赞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宇大厦
股票简称 赞宇科技 股票代码 002637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702 号赞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洪树鹏
通讯地址 宇大厦 19 楼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不变,但解除一致行动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与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共同控制数量: 149,133,148 股 共同控制比例: 35.78%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后数量: 20,700,080 股 变动后比例: 4.97%
数量及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是 □ 否 □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不适用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是 □ 否 □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不适用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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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 □ 否 □√
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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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702 号赞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宇大厦
股票简称 赞宇科技 股票代码 002637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702 号赞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陆伟娟
通讯地址 宇大厦 19 楼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不变,但解除一致行动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与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共同控制数量: 149,133,148 股 共同控制比例: 35.78%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后数量: 20,131,228 股 变动后比例: 4.83%
数量及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是 □ 否 □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不适用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是 □ 否 □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不适用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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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 □ 否 □√
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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