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的要求,经吉林永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作出
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条款:
第二条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吉林永大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 22021400000102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LIN YONGDA GROUP CO.,LTD.
现如上条款修订为:
第二条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由吉林永大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注册号为
91220201605169028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RONGYU GROUP CO.,LTD.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6 年 10 月 10 日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