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夏智慧: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广州蕙富盈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全部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10-10 08: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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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广州蕙富盈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所持全部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经对相关资料文件充分了解且核实后,现就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转让广州蕙富盈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全部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6 年 9 月 30 日,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张桂珍女士签订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公司

拟将持有的广州蕙富盈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蕙

富盈通”)的 5,000 万实缴出资份额(财产份额)转让给张桂珍女士。

鉴于梁国坚和张桂珍夫妻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 10.1.5 条的规定,张桂珍女士为公司

的关联自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8 票

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广州蕙富盈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全部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董事梁国坚对本项议案的审议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该关联交易是符合公司确定的长期规划方向,并结合公司经营战

略做出的慎重决策,能有效实现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短期看,将有

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中长期看,资本循环

利用又能为公司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及保障,帮助公司抓住机遇,在

新的区域拓展优质项目资源,增强行业综合竞争力。上述转让财产份

额事项是基于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的实际情况和战略规划审慎分析研

究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久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关联交易聘请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

估有限公司对广州蕙富盈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进行

了评估,并出具的评估报告,交易过程与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和《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

转让资产交易价格以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为基础和参考,交易

双方基于谨慎性原则,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

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陈晓东

陈 芳

管自力

签字日期: 2016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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