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张湧、刘伟、杜业松、魏婷、张垒、
魏哲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江崇光、郇绍奎、张宇锋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
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经审阅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相关
专业知识和技能,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
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聘和提名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
意上述候选人提名。
涉及独立董事聘任的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独立董事: 朱瑛 王新安 邢建伟
2016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