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规定,广东宜通世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就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事项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
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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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之签署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字:
童文伟 钟飞鹏 史亚洲
唐 军 刘 昱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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