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2 证券简称:天翔环境 公告编码 2016-132 号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9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市场,公司拟在油田环保、市政污水处理、有机废弃物
资源化及农业土壤修复产业等各项环境治理领域,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公司现
已与多家客户达成合作意愿,共享产业资源。其合作模式为对客户承接的各项
环境治理项目,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客户提供治理项目的设备及服务。为
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并快速回笼资金,公司对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卖方担
保买方融资”方式,根据客户的资质情况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融资机构向
买方提供用于向卖方采购设备及服务的融资业务。公司拟在本担保议案批准之
日起一年内,为客户提供金额合计不超过50,000万元的担保,占公司2015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30.0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在各项工程领域,具有多年的、广泛的
项目服务经验的企业,企业诚信度高,财务管理能力强,合作的领域为国家鼓
励的行业。其资信状况良好,经第三方公司(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审核符
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三、担保协议或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经第三方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在本担保议案批准之日起一年内,为客户提供金额合计不超过
50,000万元的担保
担保期限:根据客户申请信用支持或以融资租赁等方式的融资期限,由最
终签订的担保协议确定
本次担保事项暂未签订协议,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被担保人发生实
际资金需求时签署。本次担保的详细情况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公司为客户提供保证担保,如出现客户违约情况,公司将面临承担连
带担保责任的赔偿风险、诉讼风险等造成损失的风险。为了防止或减少前述风
险的发生,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主要如下:
1、公司已制定了较详细的客户资质评估流程:销售部门收集客户资料、风
险管理部门审核客户资质、优良资质的客户资料提交给租赁公司审核、审核合
格后签署相关协议。
2、公司业务人员定期走访客户,及时了解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及变化情况。
经过多年的业务运营经验的积累,公司已经建立了良好的风险防范体系,
能够严格控制担保的风险。
五、审议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16年10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作为设备销售及服务的一种有
效模式,为客户提供保证担保有利于满足客户需求,促进环境治理设备的销售;
公司拟为资信状况良好的客户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本次为客户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
为便于公司顺利开展为客户提供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长邓亲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额度内处理公司开展本次担保相关的一切
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
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在认真审议后,对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向资信状况、经营情况良好的客户提供保证担保,有助于促进设备销
售、增强客户粘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建立了良
好的风险防控系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
3、监事会意见
2016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对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有利于
满足客户需求、促进环境治理设备的销售;公司已经建立了良好的风险防控体
系,本次为资信状况良好的客户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为客户提供担保,
主要是为了促进设备销售、增强客户粘性,更好的满足客户的需求并加快回笼
资金。公司为资信状况良好、经第三方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的客户提供保证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拟进行的上述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目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含本次对外担保)为人民币65,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39.57%。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