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5
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6
年 10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列席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0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所有
监事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龙丽娟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受让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以 7.41 元/每股的价格,合
计使用 22,230 万元,受让思坦仪器股东西安市思坦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王玲、刘瑾、李静、雷选锋分别持有的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 2,674.1 万股、100 万股、50 万股、40.2 万股、135.7 万股,
合计 3,000 万股,占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的 27.82%。
关于本次公司受让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具体
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西安思坦仪
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6)。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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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转让方及思坦仪器实际控制人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3、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西安思坦仪器
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6]62010070号)。
特此公告。
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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