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352 证券简称:北信源 公告编码:2016-072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定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11:00 召开公司 201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
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0月25日(星期二)上午11: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24日15:00
至2016年10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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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
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0月20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
2016年10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4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C座9层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议案一、议案二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
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
件。
三、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16年10月21日(星期五)9: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4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C座16
层1602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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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
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权登记日持股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
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请于2016年10月21日17:00前送
达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来信请寄:北京市海
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4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C座16层1602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收),邮编:10008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有
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六、会务联系:
会议联系人:李旭
联系电话:010-62140485-8073
传真:010-62147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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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vrvzq@vrvmail.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4 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 C 座 16 层
邮编:100081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请各
位与会人员届时按时参加会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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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5352”,投票简称为“信
源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
议案 1 1.00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
议案 2 2.00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10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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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24 日(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25 日(现场股东大会
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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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作为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
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
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
投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
1
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2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
期延期的议案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
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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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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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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