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性判断立场,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的
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有利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
续、有效、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授权有
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赵战生 杨成铭 李涛
2016 年 10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