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6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会[2005]120 号)、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对公司 2016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事项的独立意
见
公司本次反担保事项的被担保对象是四川发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四川发展担保”),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本次反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次反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
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公司 2016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的反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对四川发
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6 年第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周明天 李飞 张腾文
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