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58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及后续减持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 日发
布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东许龙女士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三个交易日后至 2016 年 10 月 8 日期间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超过 100 万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0%)。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临 2016-020 号)。
现将许龙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后续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许龙女士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及承诺情况
1、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8 日收到股东许龙女士《股份减持进展及后续计划
告知函》,根据该函件,截至 2016 年 10 月 8 日,许龙女士在前述计划减持期间
实际减持公司股票 34 万股,目前仍持有公司股票 25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2%。
2、许龙女士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一年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同时,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
(1)、若于承诺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两年
内累计减持数量可能达到上市时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的 100%。
(2)、减持公司股票时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减持方式包括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4)、若违反其所作出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
所有(所得扣除合理成本、税费后的所得额全部交归公司所有)。
二、许龙女士后续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许龙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要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 2017 年 4 月 13 日
4、 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 255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8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
量进行相应处理)
5、减持方式: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
方式
三、其它相关事项说明
1、许龙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违反许龙女
士所做出的任何减持承诺。
2、许龙女士将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规定的情况。
4、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许龙女士的《股份减持进展及后续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