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茂业通信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16—63
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9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2:30 时;(2) 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6 年 9 月 29 日下午 3:00 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下午 3:00;
(3)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2016 年 9 月 30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秦皇岛市海阳路 200 号秦皇岛丽都国际酒店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刘宏董事长。
6、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
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上以公告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再次公
告会议通知,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数量 232,266,56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21,826,786 股)的比例为 37.352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人数为 5 人,代表股份数量 176,690,7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8.414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
所的律师出席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议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均以普通决议表决。
(二)大会对每项议案进行表决的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财务 2016 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表决结果:同
意股份 408,957,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12,141,1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毛琳娜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其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08,957,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世贾、赵伟龙。
3、法律意见结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