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
了这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审议《关于采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全
体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通过向云科智能制造(沈阳)有限公司采购轴承座和电机
座柔性自动生产线,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的制造水平,提高
公司轴承座和电机座的加工效率和加工质量。
二、本次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沈机集团”)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通
过沈机集团的委托贷款,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展融资渠道,
有助于公司不断开拓市场、提升市场获利能力。
综上意见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钟田丽 张黎明 李卓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