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
作为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
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意见
如下:
一、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
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其本人同意,聘任的程
序符合有关规定。
二、本次聘任的高管人员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三、同意聘任董建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周宁先生为公司
安全总监,免去副总经理王宪林先生兼任的安全总监职务;聘任马晓
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6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