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关于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10-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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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16-097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已于2016年9月3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改善公司债务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

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的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主要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种类及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品

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

资工具品种。最终的注册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

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时间及方式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

分期发行。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

3、发行期限及品种

本次注册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

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

合。

4、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

构,补充流动资金及(或 )项目投资等。

5、发行成本

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具体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括

但不限于境内市场的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资产支持票据等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2、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每次发行的债务融

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次实际发行的债务融

资工具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发行配售安排、承销安排、还本付息安排等与发行相关的一切事;

3、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选聘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

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办理本次债务融资

工具工作相关申报事宜,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

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4、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根据新

规定和新政策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本次债

务融资工具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6、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定期财务报告和临

时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工作。

7、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8、上述授权事项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

止。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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