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利: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10-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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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ST 天利 公告编号:临 2016-095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0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9

月 26 日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临2016-092),现发布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提示性公告。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 年 10 月 11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独山子大庆东路 2 号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10 月 11 日

至 2016 年 10 月 11 日

1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

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1.00 √

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

1.01 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

1.0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之标的资产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之标的资产作价依据及交易对

1.03 √

1.04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之对价支付方式 √

1.05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之支付期限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之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

1.06 √

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1.0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之损益归属 √

1.08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之债权债务安排及员工安置 √

1.09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之业绩承诺及减值测试 √

1.10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之决议有效期 √

1.11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之交易对方 √

1.12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之标的资产 √

1.13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之标的资产作价依据及交易对价 √

1.14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之对价支付方式 √

1.15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之支付期限 √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之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

1.16 √

务和违约责任

1.17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之损益归属 √

1.18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之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安排 √

1.19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之员工安置 √

1.20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之决议有效期 √

2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非公开发行股份方

1.21 √

案之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非公开发行股份方

1.22 √

案之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非公开发行股份方

1.23 √

案之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非公开发行股份方

1.24 √

案之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非公开发行股份方

1.25 √

案之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非公开发行股份方

1.26 √

案之调价机制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非公开发行股份方

1.27 √

案之锁定期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非公开发行股份方

1.28 √

案之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非公开发行股份方

1.29 √

案之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非公开发行股份方

1.30 √

案之决议的有效期

1.31 本次交易配套融资发行方案之发行方式 √

1.32 本次交易配套融资发行方案之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1.33 本次交易配套融资发行方案之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1.34 本次交易配套融资发行方案之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1.35 本次交易配套融资发行方案之配套募集资金金额 √

1.36 本次交易配套融资发行方案之发行数量 √

1.37 本次交易配套融资发行方案之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1.38 本次交易配套融资发行方案之调价机制 √

1.39 本次交易配套融资发行方案之锁定期安排 √

本次交易配套融资发行方案之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

1.40 √

利润的处置

1.41 本次交易配套融资发行方案之上市安排 √

1.42 本次交易配套融资发行方案之决议有效期 √

关于《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

2 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

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3 √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出售协议》

4 √

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补偿协议》

5 √

的议案

6 关于公司与中石油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联交易框架 √

3

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7 √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8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免于以要

9 √

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

10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

借壳上市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11 √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

12 √

议案

13 关于本次交易未摊薄即期回报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14 √

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

于 2016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6、8-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就议案 1-6、8-14,新疆独山子天利实业总公

司、新疆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

4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

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

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39 *ST 天利 2016/9/2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

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

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

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5

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

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新疆独山子大庆东路 2 号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16 年 10 月 8 日—10 月 9 日上午 10:00-13:00,下午

15:00-18:00。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独山子大庆东路 2 号天利高新证券部

联 系 人:唐涛、陈如华

电 话:0992-3655959

传 真:0992-3655959

邮 编:833699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一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

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

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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