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16-040 号
关于合作开发杭政储出【2016】9 号地块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推进项目开发运作,信达地产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信达地产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浙江信达”)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与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融创地产”)、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滨江房产”)签署了《关于浙江省杭州市杭政储出【2016】9 号
地块之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
的约定,三方计划按如下权益比例合作开发杭政储出【2016】9 号地
块:浙江信达占 50%,融创地产占 40%,滨江房产占 10%。
本次合作开发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且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主要内容概述
1、浙江信达、融创地产及滨江房产共同开发杭政储出【2016】9
号地块,三方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享利润、共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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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杭政储出【2016】9 号地块的开发主体杭州信达奥体置业有
限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如下:浙江信达持有 10%股份,浙江信达之全资
子公司宁波坤皓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40%股份,杭州东睦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持有 50%股份。融创地产计划取得杭州东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0%的股权,滨江房产计划取得杭州东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的股
权。通过上述股权安排,最终实现浙江信达持有(直接和间接持有)
杭州信达奥体置业有限公司 50%的股权、融创地产间接持有杭州信达
奥体置业有限公司 40%股权、滨江房产间接持有杭州信达奥体置业有
限公司 10%的股权。
3、杭政储出【2016】9 号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义务由浙江信达、融创地产和滨江房产按持股比例承担。若项目融资
需提供担保,三方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融创地产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天津市西青区经济开发区七支路 8 号 506、507 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法定代表人:汪孟德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
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不含中介);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
务;建筑材料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
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滨江房产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 38 号
法定代表人:戚金兴
注册资本: 人民币注册资本 311,14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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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16-040 号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商品房销售,水电安装,
室内外装潢。(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公司与融创地产、滨江房产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采用合作开发的方式进行杭政储出【2016】9 号地块的
开发建设,有利于公司加强行业交流,实现优势互补,分散投资风险,
打造优秀产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事项暂不会对公司经营效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及防范
本合作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遇到市场、经济等不可预计的
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合同履行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与合
作方均为上市企业,在项目合作过程中将通过各种风险控制措施以有
效保障投资收回。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关于浙江省杭州市杭政储出【2016】9 号地块之项目投资合
作协议》。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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