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30 22:36:3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16-10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涉及收购车联网行业

相关资产的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鸿利智

汇,股票代码:300219)自 2016 年 7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经公司及有关各方论证和

核实,上述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8 月 1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6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计划涉及的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确

定和完善,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起继续停牌。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

交所《创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 22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每五个

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深圳市速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速易网络”)100%股权。速易网络的实际控制人为李牡丹、杨云峰夫

妇。

(二)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速易网络全体股东,即李牡丹、

杨云峰 2 名自然人。在交易双方所签署本次交易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公司正与相

关方磋商本次重组的具体交易方案,目前确定的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前与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涉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具体交易方式仍在探讨中,尚未最终确定。本

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借壳上市的情形。

(四)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与本次重组的相关方正在就交易方式、配套融资对象等重组方案的具体

内容进行沟通、协商、论证。截至目前,公司已与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签订了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速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体股东之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关于签署重组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司已就本次重组分别聘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广州)事

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

价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参与工作。

(五)本次重组的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重组不存在需要在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前取得相关部门前置审批的情

形。

二、本次延期复牌的原因及预计复牌时间

2

(一)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

由于本次重组交易标的下属子公司较多,所涉及的资产、业务、财务等各方面尽

职调查工作量较大,尽职调查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的完成尚需要一定的时间,

同时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方案细节也需要进一步论证、协商。

由于以上原因,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

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拟向深交所申请继续停牌并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预计复牌时间

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停牌期满申请

继续停牌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该议案如获得通过,公司将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公司预计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的时间内,

即在 2017 年 1 月 24 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

及时公告并复牌。如公司未能在 2017 年 1 月 24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

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复牌,同时承诺自公

告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本次重组复牌前,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并与相关各

方完成本次重组方案论证、确认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中介机构对相关

资产继续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根据《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

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停牌期间

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

3

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需的内外部决策程序,积极推进与本

次交易相关有权主管部门的沟通工作,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推进。

四、财务顾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核查意见

经广发证券核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在积极推进之中。公司自停牌以来,

严格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2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要求,

编制信息披露文件。

由于本次重组交易标的下属子公司较多,所涉及的资产、业务、财务等各方

面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尽职调查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的完成尚需要一定的时

间,同时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方案细节也需要进一步论证、协商。为此,公司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上市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本次

延期复牌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细化本次重组相关工作,并能防止公司股价异常

波动,避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延期复牌具有合理性。公司申请延期复

牌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22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

在股票继续停牌期间,独立财务顾问将督促公司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继续推进本次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

后,独立财务顾问将督促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组事项并及时复牌。

五、其他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

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财务顾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9 日

5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鸿利智汇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