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高管聘任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所议关于公司高管聘任事项发表以下意
见:
经过对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的仔细审查,我们同意公
司董事会聘请周文武先生、William Wei Song(宋玮)先生、李广先生分别担任
公司副总裁,任期自公司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上述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能力和职业素养,
能够胜任公司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董事
会本次聘任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郁亮、单喆慜
2016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