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16-100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以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 6 名,独立董事万晶、王建民以通讯方式参会及表决,
会议有效票数为 8 票。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国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重大资
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等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鸿利智
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