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6-069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
第 42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主要内容如下:
截至 2016 年 9 月 26 日,你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韩汇如共持有公司股份 40,950
万股,累计已质押股份 33,302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81.32%,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42.65%。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自查并说明以下事项:
1、上述股东质押你公司股份所获得资金的用途,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以及针对平仓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上述股东持有你公司股份情况是否存在发生
变化的风险;你公司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风险,
2、除上述质押股份外,上述股东持有的你公司股份是否还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或
处置风险的情形;如存在该情形的,请说明具体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3、其它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请你公司就前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16 年 9 月 30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青岛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我部提醒你公司:请你公司确保在业务、财务及资产等各方面保持独立,
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形的发生。如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或者控制你公司情况
发生变化,请按照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问询函后,及时对该事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和梳理,并针
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韩汇如质押你公司股份所获得资金的用途,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
风险以及针对平仓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上述股东持有你公司股份情况是否存在
发生变化的风险;你公司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风险。
1、韩汇如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明细情况
截至 2016 年 9 月 26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汇如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明
细情况如下:
质押股数 质押股份占其
股东名称 股份质押日期 质权人
(万股) 所持股份比例
6,700 2016/6/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36%
5,350 2016/6/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06%
5,350 2016/7/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06%
韩汇如
6,219 2016/7/18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19%
2,000 2016/8/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4.88%
7,683 2016/9/23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76%
合计 33,302 - - 81.32%
上述质押事项公司均已及时进行了披露,详细内容可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
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1)、《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
解除质押及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3、056、058、065)、《关于实
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8),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信
息披露规则的要求。
2、韩汇如先生质押股份所获资金用途及相关风险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上述质押合同并与韩汇如先生就相关事项进行确认,截至
2016 年 9 月 26 日,韩汇如先生通过质押股份合计获得资金人民币 11.5 亿元。韩汇
如先生通过质押股份获得的上述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其中:
(1)投资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 8.5 亿元(总投资金额 9 亿元人民
币);(2)认购资产重组项目配套募集资金人民币 3 亿元(总认购金额 6 亿元人民币),
前述投资以及认购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在公司已经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报告书等
相关公告中均有详细阐述。
目前公司股价走势平稳,相关质押合同运行正常,不存在平仓的风险。
经核查,韩汇如先生质押股票的平均履约保障比例为 256.90%,平均预警线为质
押成本价的 163.33%,平均平仓线为质押成本价的 145%;依据前述数据,以 2016
年 9 月 2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9.38 元/股测算,当日预警价格为 5.96 元、平仓价格为
5.29 元,前述测算的预警价格、平仓价格与公司当日实际股价差幅较大。而且,根
据韩汇如先生的说明,与前述股份质押相关的融资合同到期后,韩汇如先生将以其
自有资金偿还质押借款本息并解除股票质押。如未来质押到期前股权质押出现平仓
风险,韩汇如先生拟采取补缴保证金或提前回购的措施应对上述风险。韩汇如先生
个人资产较为充足,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融资渠道较为畅通,总体上不存在质押
股权被平仓的风险。此外,在上述质押股份出现预警风险时,韩汇如先生还将采取
以质权方认可的其他资产向质权人作抵押进行增信以降低质押风险等积极措施,确
保质押的股份不被强制平仓。
根据相关质押合同关于平仓条款的约定、公司近期股价走势以及韩汇如先生为
防止平仓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韩汇如先生上
述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风险。
二、除上述质押股份外,韩汇如持有的你公司股份是否还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或
处置风险的情形;如存在该情形的,请说明具体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经公司董事会与韩汇如先生就相关事项进行确认,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除上述
股份质押外,韩汇如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或处置风险的情形。
三、其它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公司始终遵循规范化管理原则,在人员、业务、财务及资产等各方面均一直保
持独立性;不存在也未曾发生过非经营性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如果公司实际控
制人持股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