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如意”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对山东如意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
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及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
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授权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
分批使用。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4、投资期限:自该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 1 年内。
5、投资品种:拟购买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不涉及《中
小板企业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公
司将选择抗风险能力强、信誉高的正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且公司与提供理
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6、实施方式: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进行,在额度范围内公司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
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二、审批、决策与管理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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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和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低
风险的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
和收益,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对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
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
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无。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
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
控措施,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投资对象为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
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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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期限为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德证券认为:
山东如意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阶段性较为充裕,在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 4 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
有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山东如意本次使用不超过 4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必须为不涉及《中小板企业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并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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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亚东 胡 涛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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