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达光电:关于签订《VR产品联合研究开发中心合作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30 12:37:1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6-026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VR产品联合研究开发中心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达光电”)近日与深圳市

奇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境信息”)就共建 VR(虚拟现实)产品联

合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联合研发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具体事宜如下:

一、合作对方介绍

企业名称:深圳市奇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天二路 18 号深圳软件产业基地 4C 座

10F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俊毅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及其周边设备的开发与销

售;投影演示系统、动漫产品、智能控制人机交换项目的开发(不含影视制作等

限制项目);计算机软件系统集成(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游乐项目策划及

投资;从事广告业务;机械设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影院机房工程

施工;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音

响系统设备的设计。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特种电

影等策划、制作、发行和节目版权运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

(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二、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目标

以共赢机制创建 VR 产品联合研究开发中心,促进双方在该技术前沿领域的

研究工作,实现共同创新。当前 VR 领域因缺少 VR 光学技术标准导致了严重的

VR 设备碎片化,双方将通过联合研发高质量的 VR 光学硬件和配套算法,建立 VR

设备的光学标准,推进 VR 技术与应用的发展,建立 VR 生态。

2、合作内容

VR 产品联合研究开发中心将以 VR 技术领域的相关研究作为工作重点,发挥

优势,联合研发 PC-VR、VR 一体机和手机 VR 及特殊领域应用的 VR 光学方案,共

同推进 VR 设备设计与生产、算法及平台软件的开发运营和市场渠道推广工作。

3、双方投入及组织管理

联合研发中心的研发场地分别设立在双方公司所在地。联合研发中心由双方

在协议指导下共同管理和运作,双方联合建立一个管理委员会以管理联合研发中

心的日常运作。管理委员会将负责管理和审核联合研发中心的日常运作,包括双

方技术人员工作安排、开发流程制定及效果评定。管理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审

议联合研发中心工作进度和制定工作计划。

4、合作期限

VR 产品联合研究开发中心的合作自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3

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奇境信息在 VR 软件开发领域拥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技术人才积累和完

善的线上线下 VR 产品线,在 VR 领域已拥有市场资源、用户资源和渠道资源。公

司与其共建 VR 产品联合研究开发中心有利于公司拓宽业务领域,有利于公司的

长远发展。本协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将完善技术方案、业务模式等,实施过程和完成时间尚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利达光电与奇境信息签订的《VR 产品联合研究开发中心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30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光学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