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2 证券简称:好想你 公告编号:2016-087
债券代码:112204 债券简称:14 好想债
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好想你”)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浩红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10 号)核准,
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资金 95,999.99 万元,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
95,999.9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453.49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94,546.5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出具的天健验
〔2016〕3-11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公司
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优先支付完毕中介机构费用及现金对价后45日内,以增资方
式对杭州郝姆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郝姆斯”)投入总计2亿元的营运资
金。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详情请阅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郝姆斯、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与存放郝姆斯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
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好想你(甲方 1)、郝姆斯(甲方 2)(以下合称为“甲方”)是实施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法人主体,郝姆斯是好想你的全资子公司;乙方指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丙方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甲 方 2 已 在 乙 方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下 称 “ 专 户 ” ) , 账 号 为
383171607141,截止 2016 年 9 月 14 日,专户余额为 200,000,000 元。该专户仅
用于补充甲方 2 正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丙方作为甲方 1 的主承销商,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或其他工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 1
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 1、甲方 2 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
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
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
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宋维、杨斐斐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
甲方 2 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
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 2 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 2 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5 日前)向甲方 2 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
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 2 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甲方 1 累计
向甲方 2 专户划转资金总额的 5%(以较低者为准)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
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丙方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
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财
务顾问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
成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单
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如甲方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等原因需要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
或开立账户,且需要与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甲、
乙、丙三方同意自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本协议自行
终止。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持
续督导期结束之日止失效。
十、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签订各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协议签订各方一致同意按以下方式(三)解决:(一)将争议提交郑
州仲裁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二)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三)将争议提交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 备查文件
《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郝姆斯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杭州经济技
术开发区支行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