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16-105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9 月 29 日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
中期票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了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
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一、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
本次拟注册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
2、发行期限
可分期发行,单笔期限不超过 3 年。
3、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贷款。
4、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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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行方式
由发行人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中期
票据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
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与之有关的各项信息
披露义务;终止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事宜。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
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2 年。
三、本次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的方案及授权事项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
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
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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