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 2016-070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披露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做如下更正:
更正前: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龙宇燃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239,114,597 股,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
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但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数未变化。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龙宇燃油
的业务发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持或减持其在龙宇燃油拥有权
益的股份,有关操作将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更正后: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龙宇燃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239,114,597 股,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
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但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数未变化。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在未来 12 个
月内增持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的龙宇燃油股票,并将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披露的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
致行动人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