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以及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作为三角轮胎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三角轮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等有关规定,对三角轮胎增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以及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09号)核准,三角轮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2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41,4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8,470.72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于 2016 年9月5日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
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37060002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金额
年产 200 万条高性能智能化全钢
1 250,708.00
载重子午胎搬迁升级改造项目
428,470.72
南海新区 800 万条高性能乘用车
2 278,582.00
胎转型升级项目
合计 529,290.00 428,470.72
2016年9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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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4,889.3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本核
查意见出具之日,资金置换工作已经完成;
2、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扣除上述224,889.36万元资金置换以及8.5亿元现金管理额度后,公司募集
资金余额为118,581.36万元。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于2016年9月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三、增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6年9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最高
额度不超过8.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2016年9月26日,公司公
告了相关事项,包括现金管理投资对象、期限、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投资风
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等。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
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8.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该等资金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17亿元额
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授
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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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8.5亿元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
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
过一年。
2016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
度,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
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6年9月29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增加闲置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
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募集资金中拟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不超过17亿元,
该额度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四、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加强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等资金在
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
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二)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2016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该等资金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
最长不超过一年。
2016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
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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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6年9月29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该额度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关于增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履
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三角轮胎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用于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
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三角轮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额度,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
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已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履行了相应
的法律程序;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三角轮胎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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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 页无正文,为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以及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
保荐代表人 :
温桂生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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