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
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
的公允性的意见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赛科技”、“公司”、“本公司”、
“上市公司”)拟通过:(1)向中华通信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华
通信”)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北京中网华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网华通”)57.7436%股权;(2)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以
下简称“中国电科五十四所”)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远东通信”)的 100%股权;(3)向中华通信发行股份购买其
所持北京华通天畅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天畅”)的 100%股
权;(4)向中国电科五十四所、石家庄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
家庄发展投资”)和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发行股
份购买其合计所持中电科卫星导航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导航”)
的 100%股权;(5)向桂林大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大为”)发
行股份购买其所持中电科东盟卫星导航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盟导
航”)的 70%股权;(6)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研究所(以下简称“中
国电科五十所”)、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海运”)、华资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资资产”)、深圳市安诚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安诚信投资”)、郑州祥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祥和”)、上
海技经投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上海技经”)和自然人股东居林弟发行股份购
买其合计所持上海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协同”)的
98.377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本次发行”),并同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
公司聘请了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评估”)对本次发
行拟购买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对各拟购买标的资产出具了正式的资产评估报
告。现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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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具体说明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致远评估承担此次交易的评估工作,并签署了相关协议,选聘程序
合规。致远评估作为本次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机构,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
证书。除因本次聘请外,公司与致远评估无其他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同时,
致远评估及其评估人员与资产占有方及有关当事人没有现实或将来预期的利害
关系。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
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鉴于本
次评估目的系在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下确定上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
公允价值,为公司本次发行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评估机构所选的评估方法适
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具有较强的相关性。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评估实施了
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
且符合评估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
值公允、准确。
本次拟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经有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
评估报告的评估值确定,拟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是公允的。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
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
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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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系《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
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
的公允性的意见》之签署页)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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