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2016-028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
以书面传真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分别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 12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11 名,分别是宋承志、
张弘、陈逢春、曹春、杨东升、曾文、王勇志、宛虹、郭卫东、李冬梅、周冬华;
王树军董事因休假不能参加会议,委托王勇志董事代为行使董事权利;参加会议
的董事人数及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
认真审议,并以传真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关于放弃中航锂电同比例增资权
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参股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锂电”)拟增资
扩股,其控股股东成飞集成拟向中航锂电增资 13.5 亿元人民币,公司自愿放弃
中航锂电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公司放弃增资中航锂电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承志、张弘、陈逢
春、杨东升、王树军、王勇志、曾文回避了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洪都航空
关于放弃对参股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放弃增资中航锂电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放弃增资中航锂电构成
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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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交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的定价
参考评估结果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
权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放弃增资中航锂电的独立意见如下:
1、此次关联交易审议,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亦未代表非关联董事参加表
决;此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
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
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
3、公司放弃增资中航锂电,公司持有中航锂电股权比例会相应下降,但对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不良影响。本次增资的定价参考评估结果
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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