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家联合: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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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明家联合 公告编号:2016-138

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2014年公司向甄勇先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的部分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5,792,97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8%;实际

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5,792,97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8%;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0月12日(星期三)。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的相关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甄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94 号)核准,广

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明家联合”)向甄勇新增发行 11,136,071 股股份、

向新余市红日兴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日兴裕”)发行

1,012,370 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北京金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源互动”)100%的股权。2015 年 1 月 7 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

12,148,441 股已登记至甄勇、红日兴裕名下。2015 年 1 月 20 日,公司向甄勇、

红日兴裕增发的股份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75,000,000 股增至 87,148,441 股。

(二)2015 年 09 月 11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以总股本 87,148,441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15 股,共计转增 130,722,661 股,转增后的总股本为 217,871,102 股。转增后,

甄勇、新余市红日兴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分别

为 27,840,177 股、2,530,925 股。

(三)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李佳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08 号)

核准,公司向李佳宇、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翔、陈阳、新余市爱赢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杜海燕、新余高新区厚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杭州好望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横琴安赐文化互联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

合伙)、新余高新区众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份共计 99,406,510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317,277,612 股。 2015

年 12 月 17 日,上述新增股份已登记至李佳宇等人名下。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向 李 佳 宇 等 人 增 发 的 股 份 上 市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217,871,102 增 至

317,277,612 股。

(四)根据公司 201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向岑嘉文、骆棋辉等 69 名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462,900 股。本次授予的 1,462,900 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6 年 01 月 28 日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18,740,512 股。

(五)2016 年 9 月 12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以总股本 318,740,51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318,740,512 股,转增后的总股本为 637,481,024 股。甄勇、

新余市红日兴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转增后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分别

为 45,151,706 股、5,061,85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637,481,024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为 376,229,204 股,占总股本的 59.02%。

2

二、 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情况:

1、关于限售期的承诺

甄勇于公司2014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与股份限售相关的承诺如下:

如果本次发行在 2015 年 1 月 5 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自本次发行完成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果本次发行在

2015 年 1 月 6 日(含当日)之后完成,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 607,422

股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

司 10,528,649 股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

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甄勇应按照如下要求转让其于本次发行中取

得的上市公司 10,528,649 股股份:

(1)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金源互动 2014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后,甄勇可转让股份数

不超过该等股份的 20%。

(2)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金源互动 2015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后,甄勇累计可转让股

份数不超过该等股份的 50%。

(3)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金源互动 2016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后,甄勇累计可转让股

份数不超过该等股份的 75%。

(4)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金源互动 2017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后,

甄勇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该等股份的 90%。

(5)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上市公司 2018 年审计报告 10 个工作日后,

甄勇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该等股份的 95%;

(6)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上市公司 2019 年审计报告 10 个工作日后,

3

可转让其剩余的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2、关于业绩的承诺

(1)业绩承诺及完成情况

金源互动业绩承诺的承诺期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

其承诺金源互动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

低于人民币3,100.00万元、4,000.00万元、4,800.00万元和5,500.00万元。(净

利润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且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

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4 月 6 日出具的

广会专字[2016]G15042010122 号《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鉴证报告》,若

不考虑业绩奖励计提的影响,金源互动经审计的 2015 年度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838.40 万元超过《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甄勇、

新余市红日兴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的承诺数 4,000.00 万元;截至 2015 年末金源互动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累计净利润 9,269.41 万元超过同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7,100.00 万元。若考虑业

绩奖励计提的影响,金源互动经审计的 2015 年度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 5,216.75 万元超过《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甄勇、新余市红

日兴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承诺数

4,000.00 万元;截至 2015 年末金源互动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累计净利

润 8,531.81 万元超过同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7,100.00 万元。甄勇及红日兴裕关

于金源互动 100%股权 2015 年的业绩承诺得到了有效履行,无需对公司进行补偿。

(二)关于不减持的承诺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甄勇先生签署的《关于

不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承 诺 函 》, 具 体 承 诺 内 容 如 下 : “ 本 人 甄 勇 , 持 有 公 司

27,853,477 股股份,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人持有的 5,264,324 股并购

重组限售股已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到期届满可以上市流通。但因本人看好公司未

4

来的发展,本人自愿承诺:上述股份解除限售后,本人自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不

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在上述承诺有效期内,甄勇先生严格履行了承诺。上述不减持承诺已履行完

毕。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

承诺情况。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

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三)。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15,792,97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48%,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5,792,97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48%。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 1 人,为自然人股东。

(四)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实际可上

本次可解除 本次实际可 冻结的股

股东 在公司担任董、 所持限售股 市流通股数占

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数 份数量

名称 监、高情况 份总数(股) 公司总股本的

(股) 量(股) (股)

比例(%)

甄勇 未担任董监高 45,151,706 15,792,974 15,792,974 2.48% 0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76,229,904 59.02 0 15,792,974 360,436,930 56.54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157,198,300 24.66 0 15,792,974 141,405,326 22.18

股权激励限售股 2,925,800 0.46 0 0 2,925,800 0.46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91,828,276 14.40 0 0 91,828,276 14.40

高管锁定股 124,277,528 19.50 0 0 124,277,528 19.5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1,251,120 40.98 15,792,974 0 277,044,094 43.46

三、总股本 637,481,024 100 - - 637,481,024 100

五、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核查意见

5

经核查,明家联合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明家联合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 2014 年度重大

资产重组期间所作的承诺;明家联合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在遵守证监会相关法规

要求的前提下,独立财务顾问对明家联合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二)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三)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核查意见;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30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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