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山煤: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太行海运有限公司向交银租赁申请的融资租赁展期部分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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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46 股票简称:*ST 山煤 公告编号:临 2016-053 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太行海运有限公司向交银租赁申请的融资租赁

展期部分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太行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行海运”),为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金额:本次房产抵押担保是公司将估值约 2.05 亿元

(具体价值以房产审计评估结果为准)的房产抵押给交银租赁,作为太

行海运在交银租赁的融资租赁展期 18 个月部分约 2.77 亿元应付租金的

增信对价;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6 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9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太行海运有限公司向交银租赁申请的融资租赁展期部分提供抵押担保

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太行海运与交银租赁达成的融资租赁租金延期支

付方案,并将公司估值约2.05亿元(具体价值以房产审计评估结果为准)的房产

抵押给交银租赁,作为2016年7月至2018年1月约2.77亿元应付租金的增信对价。

董事会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本次抵押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次担保尚需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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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28、29楼

法定代表人:陈敏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拾亿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

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

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

资提供担保。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太行海运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唐山海港开发区瑞泽小区109楼3号

法定代表人:孙亚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普通货船运

输(经营至2017年6月30日止);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至2016年5月2日

止)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太行海运资产总额200,415.33万元,负债总额

179,193.42万元,资产负债率89.41%,净资产21,221.91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33,699.31万元,净利润-11,554.08万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2016年6月30日,太行海运资产总额194,699.90万元,负债总额

184,067.46万元,资产负债率94.54%,净资产10,632.43万元;截止2016年半年

度实现营业收入11,600.72万元,净利润-10,589.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长治”、“太行1”、“太行3”、“太行8”、“太行9”轮

散货船;

2

2、融资金额;未偿还的租金7.1亿元人民币;

3、租赁期限:租赁到期日不超过2022年7月;

4、租金支付方式:宽限期内(2016年7月至2018年1月)太行海运每季度支

付交银租赁700万元,全部冲抵本金,共计0.42亿元。宽限期到期后,若将剩余

约2.35亿应付租金一次性归还,则剩余应付本息按原合同执行,房屋抵押相应解

除;若到期未归还,则剩余约2.35亿应付租金平均到以后年度支付,房屋抵押期

限直至项目结束。

五、董事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公司为太行海运在交银租赁的融资租赁展期部

分提供房产抵押担保,是缓解太行海运流动资金压力的有效方式。公司董事会认

为对太行海运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同意本公司为本

次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对外担保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被担保方太行海运有限

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

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

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对

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

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包括本次担保在内,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7.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后(即

2015年12月31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7.41亿元的179.5%。公司无逾期担保

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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