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东方银座莱茵城置业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城”)拟向沈阳东方银
座莱茵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子公司
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99.82%股权(以下统称为“本次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重组过程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
1、完全配合中介机构工作,提供中介机构所需的真实、准确、
完整的文件资料,就有关事实如实作出陈述、声明和承诺;向中介机
构提供的复印件、有关副本材料均与正本材料一致;
2、本公司已向商业城提交全部所需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承诺
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完整、真实、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
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
原件相符。
3、本公司保证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沈阳东方银座莱茵城置业有限公司《关于提供
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签署页)
全体董事签字:
沈阳东方银座莱茵城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