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邦国际: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9-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

关规定,我们对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

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提名程序合

法有效。

3、独立董事候选人彭丽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4、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彭丽芳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董事会在上述候选

人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新聘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新聘财务总监的议案》,对被聘任人

的任职资格条件、经营管理经验、专业业务能力等进行了充分了解,我们认为:

顾勇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

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本次聘任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

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顾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2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 玥 李东明 董秀琴

2016 年 9 月 28 日

3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腾邦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从短期技术面看,近期消息面一般,主力资金有流出迹象,短期呈现震荡趋势,市场关注意愿一般。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