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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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16-061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

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拟将总部办公地址变更至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 4351

号荔源商务大厦 A 座 13、14、15 楼,并对注册地址进行相应变更,该议案尚须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

变更前: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西海岸大厦 17 层

变更后: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 4351 号荔源商务大厦 A 座 13、14、15 楼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由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及公司发展经营需要,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改,具体如下:

(1) 原《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西海岸大厦

17 层,邮编:518054。

变更为: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 4351 号荔源商务大厦 A 座 13、14、

15 楼,邮编:518054。

(2)原《章程》 第一百○六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

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变更为:

第一百○六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

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三、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登记相关事宜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

章程备案等手续;并且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

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注册地址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0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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