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号)的规定,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将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91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58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257,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328,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227,071,3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3月21日全部到位,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6]G15001890246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
存储制度。2016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
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分别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蛇口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4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进行增资的议案》,由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六安名家汇光电产业园建设项目”
的募集资金3,458.13万元出资。根据上述议案,子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
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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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的初始存放和截止2016年6月30日存放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金额(元) 初始存放金额(元) 备注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王支行 4000029329200601184 27,134,024.23 180,000,000.00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44250100000400000180 - 34,581,300.00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10862000000974874 12,373,970.91 12,490,000.00
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44250100000400000133 27,279,398.59 -
合计 66,787,393.73 227,071,300.00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6,043.08
募集资金总额 22,707.13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6,043.0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16 年 1-6 月 16,043.0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
实际投资金额与 预定可使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用状态日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
号 投资金额 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金额的差额 期
照明工程施工项目 照明工程施工项 2016 年 12
1 18,000.00 18,000.00 15,297.06 18,000.00 18,000.00 15,297.06 2,702.94
营运资金 目营运资金 月 31 日
六安名家汇光电产 六安名家汇光电 2017 年 6
2 3,458.13 3,458.13 733.24 3,458.13 3,458.13 733.24 2,724.89
业园建设项目 产业园建设项目 月 30 日
研发设计中心升级 研发设计中心升 2017 年 6
3 1,249.00 1,249.00 12.78 1,249.00 1,249.00 12.78 1,236.22
改造项目 级改造项目 月 30 日
合 计 22,707.13 22,707.13 16,043.08 22,707.13 22,707.13 16,043.08 6,66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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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存在差异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2016年7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公司经营需要,公司研发
设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南油大道西海岸大厦17层变更至深圳市南山区荔源
商务大厦。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13,778.21万元置换
截至2016年3月31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照明工程施工项目营运
资金13,326.23万元,六安名家汇光电产业园建设项目451.98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广
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16]G15001890279号”
鉴证报告。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071,300.00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160,430,753.72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160,430,753.72元,加上扣
除 手 续 费 后 累 计 利 息 收 入 净 额 146,847.45 元 ,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余 额
66,787,393.73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29.41%。
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主要是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尚未完成,公司将结合业务发展目标
和未来发展战略规范、科学的使用剩余资金。
(八)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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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资项目累
序 计产能利 承诺效益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
项目名称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号 用率 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照明工程施工项
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目营运资金
六安名家汇光电
2 不适用 达产后平均净利润为 1,150.20 万元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产业园建设项目
研发设计中心升
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级改造项目
合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1:照明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未约定特定项目的资金需求,而是与自有资金共同产生工程项目效益,无法区分各自的经济效益。
注2、六安名家汇光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尚未达产。
注3、研发设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为公司生产经营配套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公司未就各项目单独核算效益,其效益主要通过引进设计和研发
人才、采购设计软硬件设施和研发设备,对设计资源进行重组升级,组建具有专业特色的高水平、高效率的研究设计中心,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设计能力
与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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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
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
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结论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前
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