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光标: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公告

来源:巨潮网 2016-09-29 19:02:1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16-118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收到北京市朝

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自然人李芃、刘彩玲、西藏山南博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西藏山南博萌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原告”)

提交的一份民事起诉状。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部分限售股票暂不予办理解除限售的议案》,鉴于李芃、博萌投资未能配

合公司办理注销股票手续履行补偿义务,为保证相关股份能够注销且李芃、博萌

投资履行补偿义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暂不对李芃、博杰投资、博萌投资所持有的

限售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为此原告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确认 2016 年 8 月 31 日被告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做出

的《关于公司部分限售股股票暂不予办理解除限售的议案》决议无效。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判决情况

1

本次诉讼尚待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或经营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9 日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蓝色光标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