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16-116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赵文权先生主持,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
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通讯和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关于公司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2015 年 11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十四次会议、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蓝瀚(上海)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瀚科技”)9 名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
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蓝瀚科技 96.315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
组”)。前述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2 月 23
日印发的《关于核准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京东世纪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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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4
号),核准公司本次重组,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次重组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两项内容。其中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已完成,募集配套资金尚未实施。鉴于前述决议有
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本次重组顺利完成,董事会决议延长前述决议有效期
至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前述决议有效期延长后,募集配
套资金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鉴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赵文权先生、吴铁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
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提议增加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赵文权先生和许志平先生(合计持有公司12.80%
股份)提出的关于增加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通知,为保证
公司本次重组顺利完成,特此提请将《关于延长〈关于公司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本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公司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提请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此议案关联董事赵文权先生、吴铁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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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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