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要求,公司在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关
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此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
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
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徐骏民、施健、薛海波
2016 年 9 月 25 日